2015年廣東省廣州市氣象局直屬事業(yè)單位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廣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穗人發(fā)〔2005〕131號)、《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3〕21號)及《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fā)〔2013〕108號)精神,廣州市氣象局將于2015年3-5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單位和范圍
(一)招聘單位:廣州市氣象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專業(yè)要求和資格條件等詳見《廣州市氣象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各招聘單位簡介請登錄廣州市氣象局網站(www.gz121.gov.cn)查詢。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省政府第139號令等相關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還應符合:
(一)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或社會在職人員。應屆畢業(yè)生指2015年畢業(yè)(須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含辦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的畢業(yè)生);
(二)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的社會人員;具有正常履行職責需求的身體條件;
(三)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四)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其他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時間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
三、招聘辦法
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德、能、勤、績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者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辦法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4月20日9:00起至4月22日17:00時。
3、資格初審:2015年4月20日9:00時至4月23日12:00時,由系統(tǒng)按招考條件自動進行網上初審,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考試。
4、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按報名系統(tǒng)通知自行上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從2015年4月24日17:00截至筆試開考前半小時)。
5、招聘職位的擬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穗人社發(fā)〔2013〕108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1、筆試
(1)筆試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組織,筆試內容是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和技能,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廣州市氣象局網上公布。應試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氣象局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廣州市氣象局人事教育處申請查分。每個應試人員只能申請查分1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
(4)具有博士學歷/學位或高級職稱者(高層次人才)不安排筆試,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2、資格審查與面試
(1)資格審查。應聘者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確定資格審查和面試名單的方法: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從筆試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面試人數如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資格審查不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可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員進入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者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提供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身份證、就業(yè)推薦表(應屆)、就業(yè)協議書(應屆,暫緩就業(yè)的畢業(yè)生提供:暫緩就業(yè)協議書、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成績單、已取得的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面試資格,并在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參加資格審查。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占總成績70%?偝煽60分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直接通知,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程序及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凡體檢不合格、醫(yī)院建議復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結論或考察不合格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可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體檢、考察人選。
(四)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上級主管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社局官網及市氣象局網站進行7天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六)有關說明
應聘者所具有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第一學歷為準。其他資格條件必須與所應聘的職位相對應。本次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專業(yè)及專業(yè)代碼采用《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4年版)》,應聘者所學專業(yè)沒有列入專業(yè)目錄范圍的,不接受報名。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主管單位在報請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由具體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受聘人員按聘用職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
公開招聘人員根據相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后,經考核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在報請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后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的其他事項
1、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2、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布成績、擬聘人員公示等信息的網址為廣州人事信息網或廣州市氣象局網站。
3、本方案由廣州市氣象局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66619620,監(jiān)督電話:020-66619611)
廣州市氣象局
2015年4月3日
附件:
廣州市氣象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