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珠區(qū)禁毒委《關于下發(fā)海珠區(qū)社區(qū)戒毒專職工作人員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海禁毒委〔2015〕7號要求,為加強我街禁毒宣傳和戒毒(康復)人員服務工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社區(qū)戒毒專職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職位:街道社區(qū)戒毒專職工作人員
(二)招聘人數:兩名。
(三)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管理,具有較強工作責任感及保密意識;熱愛社區(qū)戒毒工作,不畏懼與吸毒人員密切接觸;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受過任何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心理學、社工專業(yè)優(yōu)先;有社工經驗者優(yōu)先;退伍軍人可放寬為高中(或同等)以上學歷;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適應不定時工作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5年10月8、9、10日(星期四、五、六),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3、報名地點:琶洲街道辦事綜治辦(海珠區(qū)新港東路86號六樓604綜治辦電話:89239335)
4.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學歷(位)證書、就業(yè)推薦表(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計生證明等有關證明的原件復印件,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guī)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填寫《琶洲街道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報名,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考評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街道組織實施,對報名人員進行綜合考評。
(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三)考試綜合成績
面試成績排行前2名的應試人員方可進入體檢。
四、體檢和政審
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如遇體檢不合格者,可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經過政審合格者,辦理入職手續(xù)。
五、待遇和管理
招聘的人員由街道按照《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按相關標準計發(fā)工資,并辦理社保、醫(yī)保及住房公積金等。(我街社會禁毒專職工作人員實行編外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業(yè)編制身份。)
附件
廣州市海珠區(qū)琶洲街道辦事處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