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第七中學是鄭州市教育局直屬的一所完全中學。為引進優(yōu)秀教育人才,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國家和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需要,擬面向全國公開引進招聘優(yōu)秀教師20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市教育發(fā)展大局,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打造特色化、有內涵、現(xiàn)代化學校為目標,以強化隊伍建設為抓手,真正辦人民滿意的學校。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湓瓌t;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三、招聘崗位與數(shù)量
在職教師崗位:
高中:語文3人,數(shù)學2人,英語2人,物理1人,化學1人,生物1人,歷史1人,體育2人;
初中:語文1人,數(shù)學1人,英語1人,化學1人,地理1人,音樂1人,政治1人;
共計:20人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在職優(yōu)秀教師。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能自覺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2)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
(3)具有相關專業(yè)的初、高中教師資格證;
(4)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語文學科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5)身體、心理健康,能完全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2、必備條件:
(1)男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市級骨干教師、獲市級(或以上)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稱號者可優(yōu)先,年齡可適當放寬到男45歲,女40歲);
(2)在省級示范性高中從事中學對應專業(yè)一線教學工作1年以上(2014年7月1日以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日—12月3日
3、報名地點:鄭州市第七中學初中部
報名地址:鄭州市金水路25號,金水路與健康路北50米路西(鄭州七中初中部辦公樓一樓接待室)
附近公交:新通橋站(100路、104路、34路、63路、966路、919路、903路)
4、報名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2)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見附件)。
(3)學歷、學位證書(第一學歷至最高學歷)及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2份。學歷認證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進行查詢認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也可通過有關學歷認證代理機構認證并出具學歷認證報告。
(4)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5)個人簡歷2份。
(6)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張。
(7)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本人相關教學、科研成果等獲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出具現(xiàn)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及教學經歷證明。
(三)資格審查
根據(jù)招聘崗位要求,用人單位根據(jù)報考本單位的應聘人員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應不低于1:5,達不到比例的,經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學科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資格審核后,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鄭州市教育信息網站公示。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工作由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鄭州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用人單位參與,考試分為面試、教學技能測試兩個環(huán)節(jié)進行。
根據(jù)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面試及教學技能測試采取分批分組方式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告另行通知。
2.教學技能測試。教學技能測試主要采取試講,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學科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教學技能測試人員名單,參加教學技能測試人員在各單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如低于此比例的,經用人單位申請、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學科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在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因棄權造成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如該崗位進入技能測試考生因棄權只剩一名考生時,該考生技能測試分數(shù)須達到所在面試室所有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教學技能測試采取分學科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教學技能測試采取試講方式,滿分為100分,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待考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3.考試總成績。應試者的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教學技能測試結束時當場宣布。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教學技能測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崗,不再遞補。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教學技能測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2.考察。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論,擇優(yōu)確定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ǖ隆⒛、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在考察過程中,因個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六)錄取聘用
1.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市教育局、用人單位對新聘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予以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在職教師聘用后原專業(yè)技術職稱按崗位設置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社會保險金從用人單位聘用后計起繳納,聘用前的社會保險金,聘用單位不予負責。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嚴格公開招聘紀律。
對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招聘紀律其它情形的。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guī)等情況,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辭聘。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371- 86091766 65828916
監(jiān)督電話:0371- 86091766 66962327 67182179
郵 箱:zz7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