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我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經研究,決定組織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 139 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嚴格執(zhí)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工作人員。
1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 、實行公開招聘、規(guī)范程序、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對象
詳見《汕尾市 2013 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政治思想素質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 、無違法違紀行為。凡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均不得報名。
5 、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6 、報考者的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 2013 年 11 月 18 日。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1 、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汕尾人才網》(網址:http://www.shanweirc.com.cn )。
報名時間: 2013 年 11 月 14 日 9 ∶ 00 至 2013 年 11 月18 日 18 ∶ 00 。
報名要求:
( 1 )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報考者應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本次公開招聘不在筆試前對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報考者必須按照本人的學歷、專業(yè)等條件(注意:本人所持有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yè)必須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其學位種類不等同于所報考的專業(yè)),認真慎重地核對招考崗位條件等要求,填報好符合本人條件的招聘崗位,如不慎填報錯崗位或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圍,進行面試資格審核時,將取消其面試資格或錄取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按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
( 2 )報考者根據《報考專業(yè)目錄》(見附件二)選擇招聘崗位進行報考。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報考一經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一經確認報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 3 )報考者一經通過面試資格審核合格的,若放棄面試、體檢、考察等資格或被錄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崗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市直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
( 4 )報考者按要求網上上傳本人的身份證(必須掃描件,拒傳復印件)、相片(照片為: 16 0 × 224 像素并小于 100KB 的 jpg格式圖片,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白襯衣證件照片,不得上傳藝術照或生活照)。
( 5 )網上繳費。采取網上繳費的方式(按物價部門規(guī)定收取報考費,每人 45 元)。繳費截止時間為 11月 19 日 16 ∶ 00 ,未按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 6 )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應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 9 ∶ 00至 11 月 29 日 18 ∶ 00 登錄汕尾人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 1 )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設定筆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劃定 60 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 1 位計算。
筆試時間為 2013 年 11 月 30 日 9 ∶ 00 — 11 ∶ 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 2 )面試資格審核
筆試成績在 60 分(含)以上的,根據招聘崗位的名額依筆試成績高低為序,按該招聘崗位名額以 1 : 1 的比例等額確定面試資格審核對象,若筆試成績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參與面試資格審核,若合格,一并參與面試,面試后,若合成總成績名次相同者,以第一學歷(中;蛞陨)畢業(yè)時間(年限)前者優(yōu)先列為體檢對象,若再相同者,以畢業(yè)院校的錄取批次前者優(yōu)先列為體檢對象。在面試資格審核中若不符合條件的,則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面試資格審核。
面試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核時,報考者按所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現場提交本人的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如有條件要求,還須按相應崗位的要求對應提交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暫緩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交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屬國有單位的,還需提交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考者如屬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我省“三支一扶”畢業(yè)生的,請在參加筆試時提前向考務辦公室現場提交《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筆試成績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加分方法按廣東省委組織部等9個部門聯合下發(fā)的《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fā)〔2007 〕 141 號)規(guī)定執(zhí)行。
( 3 )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
經面試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按 1 : 1 的比例(含同一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名次并列經面試資格審核合格者)參加面試。
面試考官組設定為 7 人,面試有關事宜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 ﹦ 筆試成績× 60% ﹢ 面試成績× 40% ?荚嚳偝煽儼此纳嵛迦氡A粜迭c后 3 位?荚嚳偝煽兒细穹謹稻劃定為 60 分(考試總成績低于 60 分的將不予列為體檢對象),即在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含)以上的列為體檢對象。
3 、體檢、考察和公示
( 1 )體檢。經面試合格確定為體檢對象的,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 2 )經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考察組人員至少在 3 人以上?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 2010 〕 276 號)執(zhí)行。
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教育部學歷驗證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書面鑒定證明。
( 3 )經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名單將在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汕尾人才網公示 7 天。
( 4 )如考試總成績低于 60 分未入圍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崗位名額依該崗位按筆試成績高低為序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該招聘崗位若再次出現空缺,則不予以遞補。
4 、聘用
( 1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由聘用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核準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對象應在自接到《汕尾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通知書》之日起二個月內,辦理妥聘用手續(xù),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學歷證書、人事檔案等材料的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缺名額不再遞補。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五年)。獲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 2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等級、招聘對象、招聘條件進行公開招聘。如報考者所具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高于所報考的崗位等級的,一旦錄取后必須按所報考的崗位等級對應聘用,并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5 、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660-3812068;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660-338366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汕尾市人事考試辦公室:0660-3393252。
附件:
1、汕尾市2013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表.rar
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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