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鹽城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輔助人員,現(xiàn)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簡章所稱文職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計劃招聘17名:(1)反電信網絡詐騙輔助崗位8名;(2)防詐騙宣傳輔助崗位2名;(3)合成作戰(zhàn)輔助崗位7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年滿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其中研究生學歷可放寬至35周歲(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男女不限(需承擔夜間值班、加班任務,男性更為適宜)。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6、志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
(二)崗位條件
反電信網絡詐騙輔助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計算機及相關專業(yè)或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2級及以上證書者優(yōu)先;
防詐騙宣傳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具有廣告、美術、影視、新聞制作等特長,有2年以上上述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合成作戰(zhàn)輔助崗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計算機及相關專業(yè)或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2級及以上證書者優(yōu)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guī)被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3、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借貸擔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審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有參加非法、邪教組織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或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者填寫《鹽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職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于2017年2月10日前發(fā)送至報名郵箱18205105550@163.com。
(二)領取準考證
電話通知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到市公安局(平安路9號)領取筆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視為放棄。
(三)測試
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測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計算機應用技能。
(四)面試
反電信網絡詐騙輔助崗位、合成作戰(zhàn)輔助崗位按照招聘人數(shù)2:1的比例,防詐騙宣傳崗位按照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根據(jù)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擬參加面試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簽字的報名表一份。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有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資格復審、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總成績。根據(jù)考生總成績,按照擬招錄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遇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
(六)政審
組織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遇有不合格者,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七)錄用
錄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用工模式,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五、待遇
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反電信網絡詐騙輔助崗位、防詐騙宣傳輔助崗位每月工資2500元以上,有專業(yè)特長的工資3000元以上;合成作戰(zhàn)輔助崗位每月工資2000元以上。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
本簡章由鹽城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孫警官、楊警官,聯(lián)系電話:0515-83220277
鹽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職輔助人員報名表.doc(39.5KB)
鹽城市公安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