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和高等院校公開招聘5名高學歷、高素質的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名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guī),5年內不得錄用或者聘用為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仍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此外,根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報考與考生有回避關系崗位的考生,應當實行回避。
(三)學歷、年齡要求
1、學歷: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其中博士研究生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不參加面試,直接入闈調研;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30日 。
(四)崗位及專業(yè)要求
1、崗位:中共贛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研究室擬招聘工作人員3名,市統(tǒng)戰(zhàn)工作“三會”聯(lián)絡辦公室擬招聘工作人員2名。
2、專業(yè):研究生專業(yè)要求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一級學科)、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工商管理學、公共管理學。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調研、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2017年5月11日起在贛州市人民政府網和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共贛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黨務公開網等網站發(fā)布招聘公告7個工作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 5 月22日至2017年5月25日,上班時間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報名者到中共贛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干部科(贛州市市政中心1號樓1223室)現場報名。聯(lián)系電話0797—8391065。
3、報名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贛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含大學本科學歷)、就業(yè)報到證(往屆生)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請注意二維碼有效期限在2017年 4月30日以后,現場核查有效性);
(3)近期兩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5張;
(4)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須提供所在學校簽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能如期獲得研究生畢業(yè)證、碩士及以上學位證的證明材料,若仍未能如期獲得研究生畢業(yè)證、碩士學位證的,則不予辦理上編聘用手續(xù),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由中共贛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后報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達不到3∶1的,則相應調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考生與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根據電話通知時間到報名處領取《面試準考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面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將電話通知其本人,請報考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四)面試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若參加面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不到3∶1的,報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相應減少招聘名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為每人20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工作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調研人員(與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
(五)調研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集中一至二天時間,就相關工作進行調研。調研分口頭匯報調研成果和撰寫調研報告兩部分,并組織有關領導和專家進行評分。按口頭匯報調研成果分占30%、撰寫調研報告分占70%比例合成調研總成績。調研總分100分。
調研工作結束后,依據考生調研總成績(面試成績不帶入總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若同一崗位擬錄用人員末位同分者,按博士研究生、具有省部級科研成果的碩士研究生、其他碩士研究生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若同分的擬聘用人員學歷、業(yè)績條件均相同時,則按撰寫調研報告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因各種原因出現的空缺職位,也按以上順序遞補?疾鞂ο笤谟嘘P媒體進行公示。
(六)考察
考察由中共贛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全面考察?疾觳缓细裾呷∠衅纲Y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規(guī)定順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文件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由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者列為招聘對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因個人原因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空缺職位,按規(guī)定順序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及體檢醫(yī)院等級收取,考生自行負擔。
(八)公示
考察、體檢合格者,在贛州市人民政府網和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共贛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黨務公開網等媒體公示15天。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對象提出異議,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所造成的空缺(含公示后考生放棄出現的空缺),按規(guī)定順序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上編聘用手續(xù)。公示合格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空缺職位按規(guī)定順序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公示。公開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項
對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省部級科研成果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照中共贛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關于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贛市才發(fā)〔2013〕2號)規(guī)定,向中共贛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申報享受相應的政策待遇。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有關監(jiān)督部門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五、政策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97—8391065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97—8391897
附件:中共贛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贛州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