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浙江法院司法雇員招錄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同意,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xié)助法官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等。
二、招錄人數(shù)
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錄2名,遞補2名。
三、招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大專學歷要求為法律相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專業(yè)不限;
3.具有臺州戶籍;
4.年滿18周歲(大專學歷不得超過28周歲,本科學歷不得超過32周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得超過35周歲);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中文錄入一般要求應達到70字/分鐘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轄區(qū)內從事律師、司法審計、司法拍賣職業(yè)的;
5.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8日9:00—7月17日17:3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通過掃描指定二維碼,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人員本人所填信息即為資格初審依據(jù),填寫資料應真實、完整、有效,如有不實或影響公平公正的,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3.資格初審:報考者可在7月9日至7月18日期間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完善資料后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時間截止2023年7月18日17:30。
4.資格初審通過后,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為:7月20日9:00至7月23日9:00。
(二)考試及面試
采取考試+面試的方式,考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
1.考試
(1)考試分為崗位必備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占50%,專業(yè)技能測試占50%。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和綜合知識,專業(yè)技能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準確率等,形式為看打和聽打。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聽打、看打成績各占50%。
(2)考試時間為7月23日,上午9:00—11:00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下午2:00開始專業(yè)技能測試,每場30分鐘?荚嚨攸c為臺州市人事考試院(椒江區(qū)白云山南路139號)三樓。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及準考證。
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試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擬參加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有關安排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試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guī)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臺州法院網進行公布。
(三)體檢、考察
根據(jù)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shù)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按招錄人數(shù)的一定比例確定擬遞補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臺州法院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jù)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確定。
(五)遞補
一年內若出現(xiàn)司法雇員減員情形的,按照遞補順序由招錄單位研究確定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察、公示。
五、其他事項
1.年齡計算至2023年6月30日,戶籍以2023年6月3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錄人數(shù)3倍的,根據(jù)相關要求相應核減招錄計劃。
3.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xù)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lián)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5.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88553003。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請考生留意:
臺州法院網(http://www.tzfyw.gov.cn/,法院動態(tài));
臺州人才網(http://www.tzrc.cn/,最新資訊)。
7.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臺州市紀委市監(jiān)委駐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jiān)察組、督察室,舉報電話:0576-88556170,0576-88553113。
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