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干部隊伍力量,推進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縣人大等6個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職位及計劃
具體職位要求見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選調公務員人員范圍為莘縣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擔任科級以下(不含科級)公務員。
選聘事業(yè)崗位人員范圍為莘縣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且全額撥款的在編在崗的管理九級及以下的工作人員(不含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有一定綜合協(xié)調能力,有責任意識和奉獻精神,德才表現好;
2、在本機關、單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3、選調(聘)工作人員應符合在本單位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本機關、單位工作年限,從辦理正式調動、錄(聘)用手續(xù)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6日);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公開選調(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聘):
1、未經所在單位或組織審核同意推薦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崗位)工作未滿簽訂的最低服務年限或在試用期內的;
6、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檔案有異議的;
7、報考選調(聘)人員不得報考有《公務員法》《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應予回避情形的職位;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調(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11月6日8:30--11月8日17:30。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符合選調(聘)條件的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一式兩份)到縣人社局考試中心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填寫《2023年莘縣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雙面打印且需經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審核蓋章),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年度考核文件、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張。
每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且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聘)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資格審查(11月6日至11月16日)
1、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聘)全過程。選調(聘)單位根據報名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選調(聘)職位要求,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對于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應要求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
2、領取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接縣人社局考試中心電話通知后,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縣人社局考試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3、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3:1。達不到3:1的,縮減職位計劃。
(三)考試時間和內容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參加選調(聘)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基礎知識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等,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若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達到3:1比例,則按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若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未達到3:1比例,則參加筆試人員全部入圍面試人選。
對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1:1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本場面試(同一面試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的平均分。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考察階段,相應選調(聘)崗位計劃取消。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參加公開選調(聘)人員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心理素質等。進入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指定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計算總成績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
(四)考察和體檢
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及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疾觳扇別談話、調查走訪、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進行。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一)公示?h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任職的,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考單位報到,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五、組織實施和要求
(一)選調(聘)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二)報考人員和參加選調(聘)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調(聘)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名咨詢電話:
莘縣縣委組織部:0635-7310127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635-7321221
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2:2023年莘縣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