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師范大學是一所以文理為主、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多科性師范大學,為進一步優(yōu)化學校師資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方針;
(二)德才兼?zhèn)、擇?yōu)聘用原則;
(三)編制、崗位、需求相統(tǒng)一原則;
(四)隊伍結構不斷優(yōu)化的原則;
(五)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125人,具體崗位、相應條件等詳細情況見《重慶師范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獲得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
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人格修養(yǎng)。勤奮務實,敏而好學,樂于奉獻,有事業(yè)心、責任感。
(二)學歷要求與知識能力條件
具備所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有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知識儲備、專業(yè)技能和業(yè)務素質。
1.教學科研崗
(1)具備扎實的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學習成績優(yōu)秀。
(2)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有良好的教學方法、教學技巧和教學效果。
(3)對本專業(yè)學術前沿動態(tài)有較準確的把握,有較豐富的學術成果和一定的學術成就,學術潛力較大。
2. 其他專業(yè)技術崗、輔導員崗、管理崗、
(1)應具有一定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較高的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水平。
(2)輔導員須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國內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在攻讀招聘崗位所要求學歷的讀書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或有“助教、助管、助研”經歷。
(三)身體條件
身心健康,具備所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體檢辦法見本簡章相關內容)。
(四)年齡、履歷等其他條件
新進正高年齡原則上須在50周歲及以下;新進副高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無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博士研究生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無副高及以上職稱的碩士研究生或本科生年齡須在30周歲及以下(其中有5年及以上全職與應聘崗位相同工作經歷的,可放寬至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前一天。崗位條件有特別規(guī)定的按《重慶師范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相關要求執(zhí)行。
(五)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和其他必備條件。
五、報名
(一)報名方式
1.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2.通過網絡報名,應聘者須填寫《重慶師范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表》(附件2)和《重慶師范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個人信息表》(附件3),并提交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文件打包成一個壓縮文件提交,壓縮文件命名為“姓名+學歷+職稱(副高及以上職稱者才需要寫)+所學專業(yè)+應聘部門+應聘崗位類別”(應聘輔導員崗的,不填寫應聘部門)。每個表格所填信息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完整,未按規(guī)定填寫和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缺少的,均視為無效報名。
3.應聘教學科研崗中正高、副高和博士人員,須同時發(fā)送至學校人事處郵箱(cqnursc@126.com)和二級用人單位指定電子郵箱(聯系方式見附件4)報名為有效。應聘教學科研崗中碩士及其以下人員、其他專業(yè)技術崗、輔導員崗、管理崗人員僅在人事處指定電子郵箱(cqnursc@126.com)報名為有效。
4.凡不按規(guī)定報名的,視為報名無效。
5.現場考核時須交驗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包括:①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最后學歷及學位證書(如系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在校證明材料;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聘書等;②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應聘輔導員所需的中共黨員身份及相關擔任學生干部及“助教、助管、助研”經歷,提供由就讀學校加蓋鮮章的書面證明)。
(二)報名時間
1.應聘教學科研崗的正高、副高、博士: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2.應聘教學科研崗的碩士、其他專業(yè)技術崗、輔導員崗和管理崗: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止。
六、考試考核
(一)考試考核時間
1.對于應聘教學科研崗的正高、副高、博士:根據報名情況,各二級用人單位初定考核時間并報人事處同意后,由二級用人單位直接通知應聘人員進行考核。
2.對于應聘教學科研崗的碩士、其他專業(yè)技術崗、輔導員崗、管理崗:報名結束后,由人事處按照簡章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者方能進入下一個招聘流程。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凡符合基本報名條件,且所報崗位啟動考試考核的應聘人員名單,學校將及時在重慶師范大學網站首頁上公布(其中,教學科研崗中要求碩士、博士、副高或正高的崗位,截止到報名截止日期,如該崗位已考核確定擬錄博士、副高或正高人員,則不啟動碩士人員考核)。名單范圍內的人員,須繳納100元考試費,方可取得參與考試考核的資格;未按要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考試費繳納后,一律不予退還?荚嚳己藭r間初定12月底,具體時間、地點、繳費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敬請屆時關注重慶師范大學網站首頁。
(二)考試考核方式及要求
1.教學科研崗
(1)新進正高、副高和博士采用考核的方式進行。由各學院主要負責人和相關專業(yè)教師(各學院參與考核人員不得少于五人)、學校人事考核專家?guī)斐蓡T、教務處和人事處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負責進行專業(yè)考核工作;分值100分。
考核方式:面試、講課、學術答辯等。
教學科研崗總成績=考核成績
(2)新進碩士及其以下人員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
①筆試:分值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相關知識,含專業(yè)技能考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②面試:分值100分。面試以試講的方式進行,根據應聘人員專業(yè)能力、課堂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舉止儀表等情況綜合評定面試成績。
面試人選根據學校公布的崗位,按筆試成績不高于1:4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入圍,若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入圍面試。
教學科研崗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其他專業(yè)技術崗
采用“公共科目筆試+專業(yè)科目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俟部颇抗P試:分值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②專業(yè)科目測試:分值100分。專業(yè)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崗位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根據崗位性質,專業(yè)測試可采取筆試、實驗、實作等方式進行。
、勖嬖嚕好嬖嚾诉x根據學校公布的崗位,按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測試總成績的1:2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其中崗位要求是博士、副高及正高人員各科成績達到60分以上均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內容為自我介紹、評委提問、考生回答等,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以及綜合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tài)度等。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其他專業(yè)技術崗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3.輔導員崗和管理崗
采取“公共科目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
①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等。
②面試:面試人選根據學校公布的崗位,以筆試成績1:2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其中管理崗位的博士人員筆試成績達60分以上均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內容為自我介紹、評委提問、考生回答等,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以及綜合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tài)度等,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均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測試。
管理崗、輔導員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重慶師范大學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及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業(yè)資格、面試(教學考核)、筆試、專業(yè)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確定?荚嚳己丝偝煽儾蛔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要求以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文件要求,并結合學校和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等原因產生的缺額,學校可以各根據實際情況組織一次遞補體檢。遞補原則為:根據應聘本崗位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進入面試且合格者)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統(tǒng)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觳缓细,學校不予聘用,其缺額不再遞補。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報校長辦公會審定。
八、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師范大學網站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師范大學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學校(原工作單位)、職稱、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凡招聘計劃中要求是博士、副高、正高的崗位,聘用人員符合《重慶師范大學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重師發(fā)〔2013〕263號)規(guī)定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我校高層次人才引進的相關待遇;符合《重慶師范大學接收博士學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實施辦法》(重師發(fā)〔2013〕264號)的具有博士學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可享受我校博士引進的相關待遇(相關文件可在重慶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查詢)。
經公示無異議或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重慶師范大學提出擬聘用意見,送重慶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錄用的人員,由重慶師范大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進入事業(yè)單位正式編制,相關待遇按照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其中,屬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yè)后再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yè)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1個月之內。1個月后未按規(guī)定完成相關手續(xù)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屬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的,如在2016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應聘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認證證明的(其中要求博士學歷學位的,或者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可放寬至2016年12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招聘政策規(guī)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師范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