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發(fā)布時間:2016-07-04
哈爾濱學院是2000年3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哈爾濱市屬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學校實行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2007年10月,學校通過國家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0年12月,黑龍江省教育廳確定哈爾濱學院為特色應用型本科高校立項建設單位。2011年6月,經省教育廳確定為省市共建試點單位。學校面向全國26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學,F(xiàn)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職工1000余人。
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依據(jù)《關于轉發(fā)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哈人社發(fā)〔2015〕95號)文件精神,由哈爾濱學院組織實施,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yōu)選拔。
二、招聘數(shù)量
此次哈爾濱學院公開招聘專任教師46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條件等詳見《哈爾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三、公告發(fā)布網站
(一)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爾濱學院網站
(http://www.hrbu.edu.cn/index.jsp)
四、招聘對象
(一)社會人員;
(二)應屆畢業(yè)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三)經國家教育部門認證,具有相應學歷的海外留學人員;
(四)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人員。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學歷要求:博士研究生畢業(yè)、博士學位,第一學歷原則上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
4.年齡要求:40(含)周歲以下(以報名日期為準),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5(含)周歲。
(二)下述人員不能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或有報考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的人員;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事業(yè)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具體回避關系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現(xiàn)役軍人;
6.2017年及以后畢業(yè)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確認
本次招聘采用發(fā)送電子郵件方式報名,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1.下載并填寫報名表
應聘人員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哈爾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將《報名表》填寫完整(請務必將自己各項信息填寫準確,照片必須為正面免冠彩色電子近期證件照)。
2.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各時期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聘書等證書的掃描件;
(2)大學及研究生階段成績單的掃描件;
(3)科研論文或課題項目相關材料的掃描件;
(4)能反映本人業(yè)績水平的其他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5)2016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其所在學校的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能體現(xiàn)其學歷、專業(yè)及專業(yè)方向的在校證明和課程成績單的掃描件。
要求:以上報名材料中的掃描件圖片格式為jpg或gif,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500k。
3.發(fā)送電子郵件報名
應聘人員根據(jù)招聘崗位要求,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和“附件”通過電子郵件發(fā)至報名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為:崗位代碼-崗位名稱-本人姓名。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郵箱:hrbursc@hrbu.edu.cn
咨詢電話:0451-86617530、0451-86617689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3日8:00至2016年7月20日16:00。
4.報考人員于7月25日登錄哈爾濱學院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通過者,請按網上通知要求,由本人持報名郵件附件中所提交的材料的原件和二代身份證原件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方式為面試。哈爾濱學院組織專家組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內容為專業(yè)課程試講和答辯,主要測試崗位專業(yè)知識、教師素質及科研能力等。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達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試成績在哈爾濱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三)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面試后,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成績出現(xiàn)并列,將進行面試加試。
七、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體檢由哈爾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統(tǒng)一組織面試合格人員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復檢機會。復檢項目由哈爾濱學院會同體檢醫(yī)院確定?忌氄J可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方可參加復檢。對體檢過程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核
考核由哈爾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調檔全面審核應聘人員情況?己藨斪龅饺、客觀、公正。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考核。
(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該崗位可由哈爾濱學院提出遞補意見,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請關注報名網站通知。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根據(jù)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哈爾濱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哈爾濱學院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試用期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簽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招聘紀律
為使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爾濱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考務安排。對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guī)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規(guī)定對其處理。
十、相關待遇
1.應聘人員試用期滿,與學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崗位享受事業(yè)單位工資待遇。
2.根據(jù)哈爾濱市及哈爾濱學院的相關政策,被聘用人員可連續(xù)三年每月享受高層次人才津貼2000元人民幣。
3.提供3-10萬元科研啟動經費和科研發(fā)展經費(具體金額由哈爾濱學院科研部門按相關規(guī)定審核確定)。
特別提示:
哈爾濱學院及哈爾濱市人社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哈爾濱學院及哈爾濱市人社局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
哈爾濱學院
2016年7月4日
附件:
哈爾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誠信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