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聘公告
根據(jù)《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jiān)督指導下,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人事科,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術資格條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發(fā)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2017年3月2日至3月4日(節(jié)假日正常接受報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 衡陽市人力資源市場大廳(市人社局南院三樓)
聯(lián)系電話: 0734-8229367 13907344843
聯(lián) 系 人:賀飛宇
2、報名要求
、賵罂颊唔毺顚憽逗怅柺惺聵I(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一)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谌鐚嵦顚憟竺畔。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報名,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招聘崗位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③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須達到1∶3方可開考。如達不到上述比例,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四)筆試與面試
報考人員需參加筆試、面試。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內容及分值:《申論》,總分100分。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將在市人社網(wǎng)進行公示。
2、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面試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按百分制計分。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五)體檢
按照招聘計劃與體檢對象1:1的比例,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確定排名順序。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市人社網(wǎng)公示。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招考體檢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人員中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僅為1次。
(六)考察、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核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資格。崗位缺額可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市人社網(wǎng)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xiàn)空缺時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黨組研究決定,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人事科按規(guī)定辦理增員進編等相關手續(xù),從聘用之日起享受相應待遇。
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考生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xù),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五、監(jiān)督電話
中共衡陽市紀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 0734-8866630
衡陽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 0734-2896692
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人事科 0734-8861163
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紀檢監(jiān)察室 0734-8859911
應聘人員往返產生的差旅費、食宿等費用自理。
本方案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衡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2017年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