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實施全省疾病預防控制與公共衛(wèi)生技術管理的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為適應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的發(fā)展需要,擬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14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年齡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2年及以上公共衛(wèi)生工作經歷(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具有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學歷、執(zhí)業(yè)資格等工作條件,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者不受工作條件限制,具體要求見“招聘崗位、人數、專業(yè)要求和崗位條件一覽表”(見附表)。
注:以最高學歷的專業(yè)為報考條件,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者不受崗位條件限制。
三、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
招聘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2017年3月3日—3月23日)接受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
報名者將報名表(見附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近兩年工作證明及社保繳費清單(須加蓋社保局印章)等相關證件的掃描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往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電子郵箱: hncdcrsk@126.com),或持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人事處報名。
聯(lián)系地址:海南省?谑泻840號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706 室組織人事處
聯(lián)系電話:0898-65394153
3.資格審查
按公布的職位要求和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的《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擬聘人員報名表》(見附表)和提供的各種證件進行資格初審。審查時,報考人員所填的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與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報考資格。招聘計劃數與應聘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人數。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3月下旬(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同時在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公布)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內容為專業(yè)知識和公共知識,專業(yè)知識以實際崗位需要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公共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文史及公文寫作等內容。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將在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上進行公布。
3.面試
(1)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知識。
(2)面試時間與地點:待定
(3)面試考官為每組7人,從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衛(wèi)計委其他直屬單位專家中抽調人員組成評委,其中,本單位面試評委不超過60%,采取抽簽的辦法產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前三天,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上公布。
五、考核及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招聘單位組織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如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列為考核對象,根據考核情況經中心黨委會研究后確定為擬聘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上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的結果將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人員管理和待遇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管理和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財政預算管理人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聯(lián) 系 人: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人事處 陳娟娟
聯(lián)系電話:0898-65353211 0898-65394153
電子郵箱:hncdcrsk@126.com
我單位紀檢監(jiān)督電話:0898-65399805
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擬聘人員報名表》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