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5號)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fā)〔2010〕16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省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94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16家事業(yè)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94名,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公告)》。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9日至1999年6月9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6月9日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3.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其專業(yè)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yè)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人員不視為2017年畢業(yè)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6月19日—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填寫《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5號公告)》(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護照)、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7年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外地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報考人員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五)相關事項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點為2017年7月份,即到2017年7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全日制在讀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進行累計計算)。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筆試的考試時間、地點、成績查詢時間由吉林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通知,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
2.本公告招聘學歷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考生,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考生報考人數比例不足1:3(含)的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考生報考人數比例大于1:3的需參加筆試。
3.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人員,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符合優(yōu)惠政策的報考人員,請于6月22日08:30—11:30,將本人退伍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件及復印件送至吉林省人社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地址:長春市南關區(qū)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yè)大廈B座703室,聯系電話:0431—88690586),規(guī)定時間內不送達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此優(yōu)惠政策。省人社廳會同省政府征兵辦、省民政廳、省教育廳對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進行聯合審驗,對于審驗合格的考生于7月6日在吉林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參加筆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免筆試的崗位報考人員直接進入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或護照)、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其中2017年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經復審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免筆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優(yōu)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yōu)先);沒有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yè)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二)2017年畢業(yè)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2018年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中畢業(yè)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17年的,可視為2017年畢業(yè)生)。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應考人員作弊行為經查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參加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試工作人員參與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九、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公告的發(fā)布網站。吉林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ttp://wsjsw.jl.gov.cn/)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431—88905568(吉林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處)
仲裁監(jiān)督及舉報電話: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未盡事宜請及時關注補充公告。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補充公告在吉林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發(fā)布)。
附件:1.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公告)
2.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5號公告)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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