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海南自貿港建設,加強公共衛(wèi)生人才引進,高標準建設全省疾控“1+5+N”體系,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動中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22〕140號)等要求,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海南省疾控中心)決定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招聘人數及范圍
2023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的畢業(yè)生12人;面向全國考核招聘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yè)生7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拒絕、逃避征集服現(xiàn)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5)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6)現(xiàn)役軍人;
(7)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8)失信被執(zhí)行人(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應聘條件
具體要求見《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3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2)。
三、報名須知
(一)公告方式
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官網(http://wst.hainan.gov.cn)、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https://wst.hainan.gov.cn/sjkzx/)等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時間
2023年7月26日—8月3日(7個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報名方式
統(tǒng)一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版壓縮包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往海南省疾控中心組織人事處郵箱(zzrsc_hncdc@hainan.gov.cn)報名,主題注明“2023年公開招聘+姓名+崗位”。
(四)報名要求
1.報名者填寫《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可從海南省疾控中心網站下載打印填寫),每位應聘者限報考1個崗位。
2.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tǒng)提交以下材料(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單張圖片建議在50KB至2MB區(qū)間):
(1)《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公告下方附件下載并如實完整填寫;
(2)本人近期兩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
(3)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掃描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學歷、學位證書。報名時,應提供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崗位條件要求的材料;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在報名截止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與國內專業(yè)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高?蒲袡C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yè)的第三方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yè)為相似專業(yè)的可視為專業(yè)資格條件符合;
(5)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jpg格式,有二維碼標識);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職稱證書及其它材料(如規(guī)培證、科研業(yè)績及其他證明材料等掃描件),其中3年及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驗證明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于面試前資格復審中提交;
(7)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
(8)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如畢業(yè)證還沒發(fā)放的,可提交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就業(yè)推薦表掃描件報名,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最遲應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
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郵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3.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
(1)考生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2)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資格審查
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截止后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將在海南省疾控中心門戶網站公布,時間為3天。
通過筆試后,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有關材料或提供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海南省疾控中心門戶網站公布,時間為3天。
五、組織考試和考核
(一)考試招聘
1.筆試
按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且經過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1:3方可組織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考試內容以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要測試科目,兼有公共基礎科目的內容,其中:專業(yè)知識科目(80分);公共基礎科目(20分)。
筆試時應聘者提交應聘材料的紙質版、相關證件的復印件,并提供原始證件進行復核。各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且不低于本崗位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疾控中心網上公布,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
2.面試
面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測試(40分);專業(yè)技能測驗(50分);綜合素質(10分)。通過案例分析或案例推演或答辯等形式測驗應聘人員的實際和應變工作能力。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當場打分,在面試結束后由考生簽字確認,成績當天公布。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產生。根據筆試成績進入面試應聘人員按1:3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確定;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1:3的崗位,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應于面試前3天在海南省疾控中心網上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相加為最后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考生成績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荚嚳偝煽兗皶r在海南省疾控中心網上進行公布。
3.筆試、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核招聘
1.考核形式和內容: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測試(40分);專業(yè)技能測驗(50分);綜合素質(10分)。通過案例分析或案例推演或答辯等形式測驗應聘人員的實際和應變工作能力。
2.考核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考核時應聘者提交應聘材料的紙質版、相關證件的復印件,并提供原始證件進行復核。考官對應聘者的職業(yè)經歷、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本崗位參加考核但未形成競爭的,應由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記錄在冊?己私Y果在省疾控中心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根據考試招聘和考核招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職數1:1的比例,呈海南省疾控中心黨委會審議,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六、體檢、考察
(一)體檢。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經海南省疾控中心黨委會審議,確定體檢、考察人選。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可從應聘相同崗位且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由海南省疾控中心統(tǒng)一組織,體檢費用由省疾控中心承擔。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申請復查,并另選同級別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復檢時應有紀檢人員參與。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根據崗位要求,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人事檔案,對“三齡兩歷”和相關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復核,并形成考察報告。應聘人員經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七、公示招聘結果
體檢及考察合格后,經海南省疾控中心黨委會審議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海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門戶網站及海南省疾控中心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存在異議的,海南省疾控中心將組織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海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疾觳环弦蟮摹M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相同崗位且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海南省疾控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報送海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的人員,由海南省疾控中心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九、相關待遇
1.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
2.執(zhí)行我省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3.符合高層次人才引進條件的,按照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落實有關待遇。
十、監(jiān)督管理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zhí)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具體指導,接受群眾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jiān)督。
1.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紀檢監(jiān)督電話:0898-65360931
2.海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電話:0898-65388320
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處電話:0898-65336895
(四)本次招聘方案未盡事宜,由海南省疾控中心負責解釋。
應聘咨詢電話:0898-65394153;聯(lián)系人:王老師。
附件1-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