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部分公辦學校因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將面向全縣鄉(xiāng)鎮(zhèn)學校公開招聘部分教師,F(xiàn)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師崗位及職數(shù)(共36個)
學 校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體育 |
物理 |
信息技術 |
化學 |
地理 |
美術 |
政治 |
歷史 |
小計 | |
小學 |
長江路小學 |
7 |
7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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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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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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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第二實驗小學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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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初中 |
外國語學校 |
2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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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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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實驗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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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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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3 | ||||
合 計 |
10 |
10 |
7 |
1 |
2 |
1 |
1 |
1 |
1 |
1 |
1 |
36 |
二、招聘范圍
本縣鄉(xiāng)鎮(zhèn)公辦學校(第四中學、新安鎮(zhèn)中心小學及所轄村小除外)在編在崗任課教師(副校級及以上教干除外)。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熱愛教育事業(yè),教學實績突出。
2、40周歲以下(
3、應聘人員須獲得連云港市中小學高層次人才“333”工程中“骨干教師”、“骨干班主任”及以上稱號或者縣級及以上優(yōu)質課評比、基本功比賽、專業(yè)技能大賽等業(yè)務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四、招聘辦法
1、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職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同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低于招聘職數(shù)2倍的,將按比例核減招聘職數(shù);同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不足2人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職數(shù)。筆試的內(nèi)容為相應學段教學相關知識。
(2)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通過人員名單,如面試分數(shù)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nèi)韵嗤,則由招聘學校考核確定通過人員。面試的內(nèi)容為相應學段教材說課和現(xiàn)場答辯兩部分。面試成績當場書面通知應聘者本人。
2、同一學校同一學科選聘到縣城學校任教的不超過1人(取成績高者),同一學校選聘到縣城學校任教的不超過3人(按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順序決定)。
3、面試通過人員經(jīng)政審、體檢合格且公示無異議后,人事關系轉至招聘單位。
4、凡面試通過人員中有政審、體檢、公示不合格的,不再補錄。
五、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1.應聘教師憑身份證、第一學歷和最后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和《灌南縣2011年縣城部分學校招聘教師報名表》報名。報名時還需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相片2張,考試費用150元。
報名時間:7月19日-7月20日,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科。
2.
3.
4.
5.
6.
7.7月27—28日,各聘用單位對面試通過人員進行政審。
8.政審、體檢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手續(xù)。
本方案解釋權在灌南縣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