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fā)〔2010〕16號)和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省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6名,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納入本次公開招聘的省直3個主管部門(單位)所屬12家事業(yè)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26名,具體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2號公告)》。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9月28日—1997年9月28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15年9月28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它條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5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15年畢業(yè)生(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5年畢業(yè)生);
4.現(xiàn)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2號)》(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5年畢業(y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
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jù)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xiàn)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xiàn)場進行繳費。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繳費標準:筆試科目為《測繪地理信息基礎知識》一科的崗位收費標準為每人85元(其中報名費25元、筆試考務費60元);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A類)》、《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類)》或《綜合應用能力(D類)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D類)》兩科的崗位收費標準為每人95元(其中報名費25元、筆試考務費70元)。
(五)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15年9月份,即到2015年9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時間:2015年10月31日(周六)
上午 9:30—11:30(120分鐘):《綜合應用能力(A)》或《綜合應用能力(D)》。
下午 14:00-15:30 (90分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 》或《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D) 》、《測繪地理信息基礎知識》。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不設及格分數(shù)線,具體科目詳見附件1!稖y繪地理信息基礎知識》科目滿分為100分,其余科目單科成績滿分為150分?忌荚嚂r需攜帶《準考證》、正式身份證及有關考試工具進入考場?荚嚨攸c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毒C合應用能力(A類)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類)》或《綜合應用能力(D類)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D類)》考試復習范圍詳見《附件3: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筆試成績于2015年11月20日后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查詢。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shù)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根據(jù)各招聘部門行業(yè)、專業(yè)及崗位需求采用結構化面談、無領導小組討論、實際操作、試講、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其中2015年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經復審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由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2015年畢業(yè)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jù)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應考人員作弊行為經查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參加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試工作人員參與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九、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招聘公告的發(fā)布網站。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公開招聘公告(補充公告)、筆試成績查詢信息通過本網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一)政策咨詢電話
有關招聘政策、招聘條件、招聘崗位、招聘單位等信息請咨詢以下相對應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所對應的報名咨詢電話,有關咨詢電話如下(區(qū)號均為“0431”):
82701040—吉林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人事處;
85801300—吉林省團校;
88904815—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處。
(二)仲裁監(jiān)督及舉報電話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未盡事宜請及時關注補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共青團吉林省委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