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今年我市對符合政府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繼續(xù)實行文化考試和檔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公開考選,擇優(yōu)錄用5名事業(yè)單位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條件
1、2014年冬季退役、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zhèn)初級士官;2015年春季轉業(yè)士官。
2、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符合招考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報名辦法與資格審查
1、時間:2015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地點:安丘市民政局五樓會議室。
3、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士兵(官)退出現役證》進行現場報名,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考試報名登記表》并簽訂《誠信承諾書》,交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獲嘉獎、優(yōu)秀士兵的須在報名時提供獎章、獎勵證書、喜報等原件及復印件;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須在報名時同時提供獎章、獎勵證書、立功通知書、立功喜報等原件及復印件,上述證件等須一次性提供,報名結束后再提供的證件不予受理。
4、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檔案考核和文化考試
(一)檔案考核
根據《山東省退役士兵安置考試考核計分暫行規(guī)定》,對報考的退役士兵軍齡、立功受獎、烈士子女、因戰(zhàn)因公被評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及紀律處分等情況量化計分。檔案考核以退役士兵個人檔案材料為依據,立功受獎或處分的,檔案中必須有《獎勵登記表》、《處分決定》等材料。
1、賦分項目及分值。軍齡每滿1年3分(超過6個月的按照1年計算,不足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個人立功受獎項目,以退役士兵個人檔案材料為依據。按照大軍區(qū)級以上單位授予的榮譽稱號(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規(guī)定)、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優(yōu)秀士兵、嘉獎的順序,由高到低,不論立功受獎次數多少,只計一次最高獎勵項目的分數。計分標準為:榮譽稱號40分、一等功30分、二等功15分、三等功8分、優(yōu)秀士兵4分、嘉獎2分。烈士子女(提供烈士證和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與烈士關系證明)5分,因戰(zhàn)、因公被評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等級軍人子女(提供殘疾軍人等級證和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與殘疾軍人關系證明)5分。
2、扣分項目及分值。依據退役士兵個人檔案材料,對在服役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分別扣3分、5分、8分、10分。
對檔案考核成績進行公示,對獎勵材料不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者,將不予認定。對在檔案考核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取消考錄資格。
(二)文化考試
1、考試內容。初、高中文化基礎知識、科技知識、法律法規(guī)知識及時事政治等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考試安排。報考者請于11月16日下午14:00-16:00,持本人身份證、退伍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及考場安排見《準考證》。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
《山東省退役士兵安置辦法》明確規(guī)定:退役士兵檔案考核分值權重不得低于考試考核總分值的百分之六十。根據此規(guī)定,退役士兵文化考試成績滿分100分,按照實際得分的35%計入考試考核總成績;檔案考核分數按照實際得分的65%計入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35%+檔案考核成績×65%。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初錄人員。
四、擇崗辦法及聘用
根據總成績,轉業(yè)士官、城鎮(zhèn)初級士官分別排名。按照轉業(yè)士官3名、城鎮(zhèn)初級士官2名的比例確定初錄人員。公示結束后,初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計劃挑選崗位。挑選崗位采取“s”形方式,即按轉業(yè)士官第1名、城鎮(zhèn)初級士官第1名、轉業(yè)士官第2名、城鎮(zhèn)初級士官第2名......的順序依次類推。逾期不按規(guī)定挑選崗位或不服從分配者,取消其事業(yè)單位安置資格。
擇崗結束后,由單位主管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列事業(yè)編制。
五、監(jiān)督措施
本次考錄由市民政局、人社局具體組織,市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對在考錄過程中徇私舞弊者,追究其相應責任。監(jiān)督舉報電話:4396502。
咨詢電話:4292204 4396133
查詢網址:安丘人社局網(www.aqsrsj.gov.cn)
安 丘 市 民 政 局
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