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guī)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5號)的規(guī)定,郫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擬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年齡30周歲以上,男女不限,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公道正派,政治覺悟高,熟悉勞動人事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書寫作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愿意從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且能保證辦案時間,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曾任審判員的;
(二)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三)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yè)工作滿五年的;
(四)律師執(zhí)業(yè)滿三年的。
二、工作內容
(一)接受郫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安排,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并及時制作仲裁文書。
(二)完成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交辦的勞資糾紛調解任務。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guī)則》及《郫縣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提交材料
1.《郫縣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報名表》模板附后,報名表內容要填寫完整、貼1寸彩色照片、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應聘人員需提交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和其他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并提供以上原件以備核對。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當面遞交、郵寄遞交兩種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成都市郫縣郫筒鎮(zhèn)何公路9號,郫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綜合辦公室(收)。郵政編碼:611730
聯(lián)系人:付 佳 韓田田 聯(lián)系電話:028-87932089
(三)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
(四)資格審查與面試
根據(jù)書面審查申請材料情況,郫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將于報名結束后10日內組織面試,然后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五)聘任
經(jīng)資格審查和面試合格,由郫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選聘為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的,郫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將制發(fā)聘任書、簽訂聘任協(xié)議,并將聘任人員名單在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予以公布。
(六)待遇
兼職仲裁員參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案件審理,根據(jù)辦案情況,給予辦案補貼。
四、其他事項和要求
(一)兼職仲裁員執(zhí)行公務時與專職仲裁員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二)一經(jīng)聘任為兼職仲裁員,聘任期間不得在受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的案件中擔任代理人;
(三)兼職仲裁員必須嚴格遵守郫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和郫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相關規(guī)章制度;
(四)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參與兼職仲裁員應聘。
郫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