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浙江省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院決定公開選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院為浙江省自然資源廳所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副廳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余杭區(qū)。主要承擔全省的省級基礎測繪實施,負責地理信息數據的分發(fā)服務和管理,負責測繪質量監(jiān)督檢驗以及測繪儀器檢定,承擔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的技術支撐,承擔自然資源行政執(zhí)法的技術支撐。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為財務會計崗位2人。
崗位具體要求見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在限定群體范圍內進行,面向浙江省內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選聘。
(三)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近三年在事業(yè)單位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職稱,相應學歷、學位及專業(yè)技術職稱應在報名截止日之前取得;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限制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或者現工作單位不同意參加本次選聘的;
4.按照有關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yè)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11月10日17:00期間,填寫報名表(附件2),連同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一并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姓名+應聘崗位)到zjch@zjasm.net。報名材料具體如下:
(1)《浙江省自然資源廳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報名表》;
(2)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掃描件;
(4)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5)一寸彩照,照片格式為規(guī)格200K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
(6)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掃描件;
(7)其他符合崗位情況的材料掃描件(工作經歷證明以聘用合同或有關職務任命文件,以及養(yǎng)老保險參保證明等材料認定,時間計算到2023年10月31日)。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根據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應聘者郵箱或短信反饋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后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不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攜帶報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資料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采取答辯形式,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崗位匹配性、專業(yè)素質和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察依據公開選聘條件和崗位職責要求,堅持德才兼?zhèn)湓瓌t,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招聘崗位作出評價。
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或現所在單位原因,導致我院確定考察時間內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視作不宜聘用。
(四)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綜合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沒有合適人選的,作空缺處理,并向社會公布。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任職的,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聘用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我院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該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擬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選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網站(http://zrzyt.zj.gov.cn);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lsbt.zj.gov.cn/“事業(yè)單位招聘”欄目)。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三)對選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人事處0571-88877051。
五、咨詢
有關本次選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浙江省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院人事勞資科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56097289(蔡老師)。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