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開展人才招引專項行動,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zhàn)略,大力實施《汕尾市“善美英才”計劃》,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301號)規(guī)定,經研究,我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招聘、程序規(guī)范、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詳見《2023年廣東省汕尾市“逐夢汕尾共創(chuàng)未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等條件(詳見附件1);
4.本次招聘公告,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yè)生”的崗位,以下人員可以報考:
(1)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
(2)2024年技工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
(3)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非在職);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完成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上述人員須自畢業(yè)證書落款之日起至報名首日時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招聘過程中,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通過比對養(yǎng)老、工傷、失業(yè)保險等方式,對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期間內是否曾與用人單位建立過人事或勞動關系進行核查。
(4)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5)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對象,于2023年1月1日至報名首日培訓合格,且選擇報考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崗位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4.已被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且原錄(聘)用單位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的(服務年限計算從開具行政介紹信起至本次招聘報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汕尾市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轉正手續(xù),兌現相應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符合汕尾市人才政策條件的人員,除執(zhí)行國家及省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外,經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關人才待遇。
五、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請于2023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月5日16:00登錄https://bm.gd-pa.cn/wsbm/index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報名程序:
(一)提交個人報考信息?忌鷳J真仔細閱讀本公告(含所有附件),準確理解把握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本人條件完全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考生務必保存好本人的報名賬號、密碼。
(二)打印準考證。報名信息提交確認成功后,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公告。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忌鷧⒓庸P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報名系統(tǒng)”不具備資格審核功能,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以面試前的資格審核意見為準。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系統(tǒng)”公布。屆時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在“報名系統(tǒng)”直接查詢。
(三)面試資格審核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將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入圍考生出現名次并列,且經面試資格審核均合格的,則一并列為面試人選參加面試。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面試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將在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四)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組織進行。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1.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事項將在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五)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guī)定辦理。
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公告中有關考生年齡、工作經歷以及相關材料如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與時間計算有關事項的界定時間)均為本公告報名首日(即2023年12月28日)。
(四)招聘對象為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于報名首日(即2023年12月28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招聘公告報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符合加分條件的須于招聘公告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
(五)考生若被聘用,須保證按時報到。違背承諾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從違背承諾當月起兩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考試。
(六)報考者須按《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的對應專業(yè)進行報考;如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范圍內的,可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但考生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畢業(yè)院校或其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考生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yè)。
(七)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八)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期滿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原廣東省人事廳等九部門印發(fā)的《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fā)〔2007〕141號)相關規(guī)定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資格審核的具體事項另行公告。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十)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將適時通過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十一)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0-3383663
附件:
1.2023年廣東省汕尾市“逐夢汕尾 共創(chuàng)未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