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是從事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的事業(yè)單位。具有水利行業(yè)(水庫樞紐、灌溉排澇、城市防洪)專業(yè)乙級,電力行業(yè)(水力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工程勘察(水利行業(yè)巖土工程)乙級等多項乙級資質,結合本院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才 2 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株洲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成立于1993年,持有水利、電力、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水土保持監(jiān)測、水資源論證、工程勘察等多項國家乙級資質。主要承擔全市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院歷來重視人才培養(yǎng),現有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50多人,其中擁有各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技術人員10多人。近年來先后獲相關部門優(yōu)秀設計獎、優(yōu)秀單位、優(yōu)秀黨支部,2014年8月獲中國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協(xié)會全國信用評價AA級獎項單位。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45周歲(即1969年1月1日-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發(fā)布信息
各環(huán)節(jié)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31日
(2)報名地點:株洲市天元區(qū)嵩山賓館406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方式。
(4)報名要求:
現場報名要求: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如實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注冊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株洲市天元區(qū)嵩山賓館406室報名。
網絡報名要求: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如實填寫,并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注冊證等有關證件掃描件至361516239@qq.com郵箱,考試前提交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各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七、資格審查及考試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2)筆試內容: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等。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6)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3個月)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入編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0731-28686631(咨詢);
0731-28686634(咨詢);
0731-28686731(監(jiān)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糾風辦:0731-28680178。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解釋。
附表2: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株洲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