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靖江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派遣至靖江市數(shù)字化城管監(jiān)督指揮中心從事相關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坐席員12名。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本市戶籍(2014年11月10日前取得)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3.能熟練操作電腦,聽打速度在每分鐘60個字以上;
4.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無違法違紀和其它不良記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j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技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步驟組織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組織報名前通過有關新聞媒體以及靖江人才網(wǎng)、靖江市城市管理局網(wǎng)站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 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網(wǎng)上、電話等方式報名。
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4年11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為: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靖江市人民中路123號)。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3)繳納報名費98元。
2.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經(jīng)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靖江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人員招聘報名表》。
(2)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和填表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真實、不準確,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本次招聘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組研究確定是否開考。
3. 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4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靖江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江平路228號)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試?荚嚪旨寄軠y試、筆試和面試三部分。
1.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的內(nèi)容主要是聽打漢字,滿分100分。每分鐘電腦打字低于60個正確字的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2.筆試。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形式為閉卷,滿分10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指導用書。參加筆試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
考試的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3.面試。按技能測試成績的15%加筆試成績的25%,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報考人數(shù)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shù)進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的地點、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經(jīng)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電腦打字操作15%、筆試25%和面試60%占比計算考生總成績,根據(jù)考生總成績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在面試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要求組織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經(jīng)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聘用后有關待遇按照《靖江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工資管理暫行辦法》(靖人社[2013]197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其本人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84891216、80292150
監(jiān)督舉報電話:84894716
靖江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