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打造有序、安全、暢通、和諧的交通環(huán)境,更好地服務婁底經(jīng)濟建設,婁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名文職人員,招聘條件和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1、男女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中文或新聞采編專業(yè)從優(yōu),有新聞采編從業(yè)經(jīng)歷的從優(yōu));
3、熟悉電腦、網(wǎng)絡、寫作、攝像、照相等業(yè)務;
4、懂活動策劃、組織;
5、女身高1.58米、男身高1.65米以上,身體健康;
6、熱愛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zhì);
7、無違紀違法記錄和未結(jié)民、刑事案件。
二、待遇
1、月基本工資2000元(另設績效工資和用稿獎勵);
2、按勞動法規(guī),享受有關保障。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報名
1、時間:2016年8月29日至9月3日;
2、地點:婁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隊12樓1209室(聯(lián)系電話:13607388799匡先生);
3、要求: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本人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報名者需如實提交上述有關信息和資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面試
報名人員符合上述招聘條件和要求的,通過資格初審后,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計算機應用、文字寫作、攝像、照相實際操作、圖片處理等內(nèi)容。發(fā)表過文字、圖像作品的,可攜帶作品應試。
體檢
組織對面試合格人員進行身體體檢。
試用和聘用
面試和體檢結(jié)束后,實行擇優(yōu)錄取,確定擬聘用對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務合同。
婁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