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下達博州2016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6〕571號)文件精神,2016年博州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45名(其中,博樂市90名,精河縣41名,溫泉縣14名)。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具有博州(不含兵團)街道、社區(qū)滿3年及以上(含累計滿3年)工作經歷,且目前仍在博州街道、社區(qū)工作的人員。學歷須是經國家、省(區(qū)、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qū)(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yè)證書)。
(二)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 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2. 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招聘考試過程中有作弊、違紀等行為且限考期未滿的人員;
3. 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 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規(guī)定要求不得列入公開招聘范圍的其他人員。
(三)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滿18周歲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歲及以下(197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 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16年博州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查閱及下載地址:博爾塔拉政府網http://www.xjboz.gov.cn、賽里木湖網http://betl.xjkunlun.cn、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boz.xjrs.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9月26日10:00—9月30日18:00(北京時間,下同)。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博樂市北京南路468號)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2016年博州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3.現場報名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持下載打印的《報名及資格審查表》、4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原件、戶口本、畢業(yè)證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頒發(fā)的烈士證書和證明其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2)博州街道、社區(qū)滿3年及以上(含累計滿3年)工作經歷,且目前仍在博州街道、社區(qū)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社區(qū)及街道(鄉(xiāng)鎮(zhèn))的書面證明(加蓋公章),并須經所在縣(市)組織部審核確認(加蓋公章)。如工作經歷包含多個街道、社區(qū),所有工作過的街道、社區(qū)均須出具證明。
在博州街道、社區(qū)滿3年及以上(含累計滿3年)工作經歷時限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
4.資格審查合格者確認報名,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不予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有關要求和招聘崗位的各項條件,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條件如實報名。因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提供個人信息不實,在招聘過程中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招聘資格。
報考人員于10月9日10:00—19:00,到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博樂市北京南路468號)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寫作》: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 筆試試卷命制及答題要求
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統(tǒng)一命制試卷,考生一律漢語答題。
3. 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只能在筆試總成績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在報名時沒有申請加分的,不予加分。
4. 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
筆試時間:2016年10月1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報考人員二代身份證丟失、過期、尚未領取的,請?zhí)崆暗疆數毓矙C關辦理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5. 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確定及成績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總體情況由博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筆試成績于2016年10月13日14時起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博爾塔拉政府網、賽里木湖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在公布筆試成績的同時一并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不合格或一科缺考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三)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填報的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2人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招聘3人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入闈面試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入闈面試。
入闈面試人員于10月14日10:00—19:00,到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博樂市北京南路468號)領取《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
1.面試的組織
面試工作在博州招聘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2. 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6年10月15日--10月16日,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3.面試方法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人員,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必須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人員,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面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huán)節(jié)。
5.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 筆試成績÷考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選。如總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將進行加試,按加試后總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
總成績及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于2016年10月17日14:00通過博爾塔拉政府網、賽里木湖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體檢。
體檢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到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等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見附件3)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若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須經州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在指定的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崗位可按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及復查費用由考生負擔。
(六)考察。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州黨委組織部基層辦按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采取調檔、實地考察和函詢等形式進行?忌孕邢螺d打印、填寫《2016年博州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察表》(見附件4)?疾鞎r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七)公示。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全部合格人員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總成績排名,確定擬聘用人員,通過博爾塔拉政府網、賽里木湖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xù)。擬聘用人員須攜帶《報到通知書》、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聘用。
(九)調劑。
調劑按照符合調劑崗位相同條件,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服從調劑、面試成績合格且未入闈體檢人員按成績排名可列入調劑范圍(具體調劑事宜另行發(fā)布,詳見博爾塔拉政府網、賽里木湖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四、監(jiān)督及要求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相關單位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秉公辦事,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參與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及面試考官,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實行公務回避(與報考人員之間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對違反規(guī)定有弄虛作假、作弊等違紀行為的報考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并按《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規(guī)定作出相應處理。
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負。
五、招聘人員的管理
招聘的社區(qū)工作人員按事業(yè)單位管理規(guī)定進行管理。同時,為加強基層社區(qū)工作,穩(wěn)定社區(qū)人員隊伍,此次招聘的社區(qū)工作人員設定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六、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均以博爾塔拉政府網、賽里木湖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為準。
七、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博州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博州黨委組織部基層辦
0909—2318821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909—2318182
紀檢監(jiān)督電話: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909—2318191
附件:
附件1:2016年博州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2016年博州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xls
附件4:2016年博州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察表.doc
2016年博州公開招聘社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