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城市學院公開招聘方案
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我校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學校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協(xié)調組織招聘工作事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ǘ┚哂辛己玫钠沸泻吐殬I(yè)道德;
。ㄈ┓险衅笉徫凰璧膶W科專業(yè)、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等;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城市學院網站和其他相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ǘ﹫竺麜r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報名時間:2016年2月5日—2016年 3 月28 日。
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
請應聘者登錄湖南城市學院網站-校內導航-人事處網頁-人才招聘欄-對照所應聘崗位,填寫報名信息上傳報名。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因個人填寫信息錯誤或虛假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ㄈ┵Y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
筆試成績公布后,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時,依據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對應聘者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等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在學校及人事處網頁公布。未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方法
、遍_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崗位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要求為教授或博士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應聘教師崗位:采取試講、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試講占綜合成績的7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
試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試講,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教學基本素質等。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試講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應聘教輔崗位:采取筆試、操作測試和面試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操作測試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yè)知識。
操作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操作的人員,操作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應聘崗位的基本技能。
面試:參加操作測試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應聘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高等教育法規(guī)、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等。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心理素質、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應聘機關管理崗位:采取筆試、操作測試、面試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操作測試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計算機和財務方面專業(yè)基礎知識。
操作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操作人員,操作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計算機操作能力。
面試:根據筆試、操作測試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心理素質、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考試各環(huán)節(jié)成績在學院網站人事處網頁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相同,應聘教師崗位以試講成績?yōu)闇;應聘教輔崗位、機關管理崗位以操作測試成績?yōu)闇;應聘輔導員崗位以筆試成績?yōu)闇剩磵徫徽衅笖?shù)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現(xiàn)、心理素質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復查中,如發(fā)現(xiàn)提供虛假信息,取消其入選資格。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0737-6353085;0737-6111336
監(jiān)督電話:0737-4628539;(院監(jiān)察室)
附件:2016年湖南城市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湖南城市學院
2016年1月26日
2016年湖南城市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rar